放棄印尼國籍申請
針對與台灣、香港、中國人士結婚後,符合當地居留、永久居留或歸化條件的印尼籍人士。
查看詳細流程針對跨國婚姻、長期居留、移民與特殊身份變更後所衍生的國籍申請需求, 整理放棄印尼國籍、恢復印尼國籍,以及外國人歸化印尼國籍三大方向。
本區主要針對印尼籍人士與外國籍人士(台灣/香港/中國)結婚後, 因居留、永久居留、歸化或其他身份規劃而需要申請放棄印尼國籍的情況。
香港沒有「香港國籍」可以歸化。
如果印尼籍人士與香港居民結婚,能申請的是香港居留權(居留身份)與香港永久居民身份(PR),這是兩個不同概念。
合法結婚後,可依配偶身份申請赴港居留。配偶若為香港永久居民或擁有香港居留權之香港居民,可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申請受養人簽證(Dependent Visa)。
獲批後可在香港居住、工作及讀書;受養人簽證通常與配偶身份掛鉤。
若持合法簽證在香港居住,通常連續居住滿7年,並以香港作為永久居住地,可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(Right of Abode)。結婚本身不會直接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資格。
中國目前沒有「結婚即取得國籍」制度。通常必須先取得中國永久居留權(俗稱中國綠卡),之後才有機會申請加入中國國籍。
如果是在中國結婚,印尼籍人士通常需要準備:
結婚後可申請團聚類簽證(Q1)及團聚類居留許可,取得居留許可後可在中國長期合法居住。
可依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》提出申請。中國籍配偶的外籍配偶通常以「中國公民近親屬」身份申請,由中國配偶戶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,最終由中國公安部審批。
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。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批准後,不得保留原有國籍。印尼《國籍法》原則上也不承認成年人雙重國籍,因此最終只能保留中國或印尼其中一個國籍。
由於2026年6月印尼政府公告,針對印尼國人放棄國籍申請, 增加一項規費達印尼盾5百萬,整體代辦費用也將提高。
以收到文件齊全日期起算,約2個月時間;不含翻譯及驗證作業。 實際時間仍會依案件文件、驗證及政府單位審查進度而不同。
提醒:近年來發生許多在台招攬申辦的掮客或公司之糾紛, 或是在印尼境內經人介紹「誰很厲害」、「誰在公務機關內上班」等情況, 造成申請人付了費用卻無法完成案件,甚至連重要文件都無法取回。 涉及國籍、身份與政府驗證之案件,應確認承辦方式、文件交付及責任範圍。
針對曾經是印尼籍人士,因跨國婚姻、跨國投資、特殊移民而取得外國國民身份後, 想要恢復印尼國籍之案件。
因婚姻嫁到台灣,符合居住條件及中華民國移民法, 順利歸化台灣並取得台灣身份證後,如今希望恢復印尼國籍。
外國人士希望取得印尼國籍時,需要依個人居留身份、家庭關係、 居住情況及其他條件進行案件評估。
國籍屬高影響法律身份事項。本頁僅整理申請方向,不構成國籍資格或法律結果保證;放棄、恢復與歸化條件應以印尼主管機關當時法規、文件與個案身份為準。
以下整理本頁主題常見問題,實際程序仍應依個案條件與申請當時規定確認。